● 參展單位請詳細填寫參展報名表,簽字并加蓋公章后,傳真或寄往組展單位。
● 參展商從報名之日起,五日內將所需參展費用匯至組展單位指定帳號,參展單位匯出參展費用后,將銀行匯單傳真至組展單位,以便核查。
● 承辦單位按參展商的款到先后秩序安排展位。展會報名截止日期為開展前半個月內。
● 承辦單位收到參展款項后,先開具收據,參展商憑收據在展會期間換取發票。
● 如遇不可抗力,承辦單位有權改變展出時間和地點。
●嚴禁侵權、假冒偽劣產品參展。
● 為服從展覽會大局,承辦單位有權對個別參展商的展位進行合理調動。